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令 第 93 号 《国家基本药物目录》(2012年版)已经2012年9月21日卫生部部务会议讨论通过,现予以发布,自2013年5月1日起施行。 2009年8月18日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69号同时废止。 部 长 陈 竺 2013年3月13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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